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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2014-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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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属各险种经办机构:
根据湘人社函〔2014〕210号文件要求,邵阳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于9月9日至9月20日,采取分组及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12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各险种经办机构2013年度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情况、经办服务管理情况、基金监管情况及省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10月中旬,根据湘人社函〔2014〕288号文件要求,受省人社厅委托,衡阳市人社局检查组对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财务管理比较严格。一是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各经办机构都建立了财务会计、收支业务审批等制度。凭证的登记、领用、保管、传递、注销制度落实比较到位。二是落实财政纪律较自觉。做到了印鉴有专人管理,银行票据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离。三是会计核算准确清楚。做到了各项收支符合政策规定,会计凭证、报表等提供的会计信息准确、完整,会计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四是社保基金实现了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各险种大都实行了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各类社保基金入账、清款、转账划转及时。
(二)经办服务管理比较规范。一是优化了岗位设置。如邵阳市医保处设置了意外伤害科和异地就医科,提升了医保工作的精细化管理;邵阳市企业养老经办机构精简征缴科室人员,强化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提高审计稽核内控能力。二是细化了办事流程。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详细的办事流程,并通过对外悬挂、张贴、发放编印宣传册等方式,方便了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三是待遇支付执行较严格。各单位严格执行发放支付政策,企业养老、机关社保、新农保一直保持足额发放,企业养老和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机关社保发放率达98%。各经办机构自觉将基金内控制度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在经办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采取岗位交叉等方式满足“一事双岗双审”要求。四是档案资料较完整。大部分单位对业务档案实施了分类编码和专人专项管理,业务档案整理清楚规范、装订统一,部分单位还建立了电子表格备份调阅制度。
(三)基金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从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使用社保基金监管软件、上报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四个方面看,大部分县市区对外张贴了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对2013年部、省下的发预警信息都进行了清理,并按要求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特别是邵东县人社局,作为全市社会监督试点县,基金监管人员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的途径,有以下两点经验做法值得全市基金监管工作借鉴:一是建立现场监督工作机制,每年对经办机构开展全面现场监督检查2次,结合经办机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财务资料、业务档案等,对各类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存储、管理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二是下发了《邵东县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将基金安全考核评估工作列为基金监督每年的常态性工作,基金安全评估分值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基金安全奖惩办法,提高各级管好基金积极性;洞口县人社局与城步县人社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局8月8日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异地就医大排查,查处虚报冒领医保基金案情共3起,涉案人员3人,伪造假医疗发票共计51.93万元,骗取医保基金20.8694万元,现已追回医保基金11.3261万元,尚有9.5433万元没有追回,相关责任人已按程序移交纪检与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各县市区基金监督部门针对各险种之间存在的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问题,定期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了比对,对查处的虚假冒领养老金,及时进行了追缴。截止10月底,全市共查处违规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共计7048人,涉及金额814.603万元,已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463.3671万元,尚有351.2359万元没有追回。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社保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各级高度重视,通过单位自查、市检查小组全面核查、省厅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查找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基金征缴难度大,应保尽保工作无法落实。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效益下滑,缴费困难,停保断保可能性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居民兴趣不大,参保意识不强,按政策参保人员自愿到银行缴费要求无法实现,须工作人员上门现金收费才能保障征缴率。
(二)基金监管难度增大。随着社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基金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我市通过强化监管力度、推进各项社保基金付费改革和积极开展审核平台建设等措施,在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方面作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逐利心理严重。如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过度医疗、诱导住院、带诊疗检查项目出院等违约行为;一些医保基金经办机构报人情账,违规报销门诊与药店医疗发票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参保人员利用异地就医审核与监管漏洞伪造假医疗发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专业人员缺乏。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没有专业审核医生,对医疗发票是否属工伤基金报销范围不能加以识别分离,一律全报现象普遍存在,工伤基金流失较严重;部分险种经办机构会计、出纳专业人员缺乏,“一事双审双岗”落实困难,基金安全存在风险。三是双控制度落实困难。基金多头开户现象较普遍,部分经办机构没有预留银行印鉴,基金挪用转移问题不能做到适时监控。四是基金监督力量薄弱。除洞口县外,其他县市区均没有专职基金监管人员,监督力量薄弱,北塔区至今没有基金监管人员,正常的基金监管工作完成困难。
(三)财务基础工作和银行账户管理不够扎实。部分县市区会计凭证制单和审核为同一人;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审批手续不完善,欠缺必要的签字手续;专业会计、出纳人员缺乏,部分会计或出纳人员没有从业人员资格证;基金收入户月末未能及时清零并全额转入财政专户;未达账未能及时清理;部分月份纸质凭证和账簿未能及时打印并存档保管;多头开户现象较严重,部分基金银行账户未与开户行签订银行账户服务协议;未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部分单位未与财政部门和开启银行进行三方对账;部分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未按政策要求计息,活期余额过大,且未按时转存定期存款等。
(四)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同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到位困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资金2012年度有492万元没有到位、2013年度有445万元没有到位;三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补助2012与2013年度有39万元没有到位,市级财政应该配套给三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助2012与2013年度有5万元没有到位。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度8县1市共有1497万元没有到位、2013年度有668万元没有到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基础养老金补助2013年度8县1市有143万元没有到位,2012年度2013年度正常缴费补助有418万元未到位。二是管理欠规范。经办机构账务处理不清晰,对账不及时,未能及时、准确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入账的补助资金票据混乱,内容欠规范。
(五)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一是执行上级指示不彻底。如8月8日全市召开基金监管工作座谈会,传达省厅“7.8”会议精神,布置全面开展异地就医大排查工作,部分县市区没有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没有按要求上报排查工作情况;二是对各级文件部置的核查任务落实不彻底。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经办机构缺乏必要的配合,监管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底气,怕得罪人思想严重,检查工作基本流于形式,图于应付,没有内容,缺少质量,上报不及时或无内容可报问题经常发生;三是对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问题追缴力度不够。全市7048名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产生,至今仍有351.2359万元重复领取养老金未追回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经办机构之间协调不够,全局观念不强,其次是领导重视不够,没有进行全面协调与统筹安排;四是对省厅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倒位。企业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低于28%问题、职工个人余额未返还问题,个别单位至今未整改到位。
各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详见邵阳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立即整改。同时要深入开展自查,对检查组尚未发现的其他问题,要一并加以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各单位要强化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优化业务操作规程,防范基金、资金风险。
   (三)要加强沟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成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切实承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落实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努力提高监督效能。
(四)要加大社会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监督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不断树立“管好社保基金靠大家”的责任意识,通过在人社网与报刊上刊登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全民参与防范基金安全。
(五)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计划报市局基金监督科。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建立整改台账,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市局视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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