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社局:普及社保政策 促进精准扶贫
“贫困户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后,还可通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再次报销。且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各级财政承担,个人不需缴纳。”日前,在绥宁县人社系统首场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讲会上,政策宣讲人员除了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保等政策外,还为贫困户介绍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项“特惠制”惠民政策。
2月24日上午,天空虽然下着毛毛细雨,但绥宁县绿洲广场人头,该县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专项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此次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就业创业政策规定;《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劳动权益维护、技能培训等政策知识。
为广泛宣传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扩大脱贫攻坚政策的社会知晓面,推动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绥宁县人社局根据邵阳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与县扶贫办联系,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 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97号)、绥发〔2017〕7号等文件中关于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为重点宣传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月实施方案,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制作宣传展板,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
活动现场。绥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扶贫问题。现场还设有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咨询台,工作人员认真向群众介绍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相关政策,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政策咨询和疑问,免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30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让贫困群众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主动实现多种方式脱贫,也让基层干部对扶贫工作更加有依据、有信心。下阶段,绥宁县人社局将利用送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下乡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将精准扶贫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绥宁县人社局 钟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