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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人社发〔2015〕6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实施意见》(湘人发 〔2014〕35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17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等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服务功能,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我市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全力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资源整合;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完成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建立公平统一、规范有序的现代人力资源市场。
二、改革内容与改革任务
(一)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职能,要明确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行政管理科(股)室,全面推动《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全面实施,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规范准入条件,完善许可流程。加强与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的协调,强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09〕116号)提出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总体要求,将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整合现场招聘、信息网站、档案管理、专项公共服务等共性类服务职能。明确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属性,积极争取编制、财政部门的支持,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明确经费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稳妥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各地在明确划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及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将经营性业务从公共服务机构中剥离。基本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业务必须做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分类管理。在分离改革过程中,要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已经分离的经营性服务机构,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实体。
(四)具体任务。一是整合辖区内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综合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机构,承担流动人员档案(含改制人员)管理、公益性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二是确定人才开发股或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室,承担本辖区内的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业务许可、监管等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三是按时完成经营性业务从公共服务机构中剥离的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严格按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下发的《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47号)文件精神,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主,已明确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传递费等收费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得再行收取,其他经营性业务由经营性服务企业承担。
三、工作要求
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基础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人社部门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义,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完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
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工作是湖南省2015年重点改革工作之一,已纳入了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地的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及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的改革任务。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