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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9/2017-01142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3-07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3-07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

市直各用人单位,部、省属驻邵单位:

为督促各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于2017310日至5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书面审查单位的范围

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省属驻邵单位;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以及经市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批准成立或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

二、定期书面审查的内容

1、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2、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费用、扣留有关证件的情况;

4、职业技能培训和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劳动用工的情况;

6、遵守《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

7、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的情况;

8、其他情况。

三、具体方法与时间安排

各用人单位于2017310日起登录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1.8.176.240:8652/ldjc/flex/com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到我局举报受理科领取《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证书》。我局将根据申报的资料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对无故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联系电话: 0739-5321737

QQ群:204302412(群共享内下载操作手册)

联系地址:邵阳市西湖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办公区前栋六楼

                                   邵阳市劳动监察局                                                                                          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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