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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目录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58号)的要求,我处专门制定了《邵阳市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项目及量化表》,并成立了综合调查评估小组,于2018年11月15日和16日对自愿申请成为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即11月20日—11月26日,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基金监督科(电话:0739-5505807)反映。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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