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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才可享受待遇
本报讯 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到了60周岁却没有领取到养老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家住邵阳县的陈金花女士遇到了这个困惑。
为了弄清楚原因,陈金花女士来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办公室咨询。城乡居保处工作人员立刻查询了社保信息系统,结果发现原因还是出在陈女士身上。原来,尽管陈女士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2013年她没有缴费,影响了她的养老金发放。
据市城乡居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城乡居保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只要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就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但像陈女士这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即相差多少年缴费多少年。如果中断缴费,则应在领取待遇前补足保费,否则不仅养老金不能发放,而且在此期间未计发的养老金也不能补发。“目前,像陈女士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参保人,特别是常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居民,在领取养老金待遇之前最好查询核对好个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只有按规定缴足了保费才能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该工作人员说道。
来源: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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