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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09/2019-02392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3-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3-11 有效期: 永久

一、主要职能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事故调查取证和老工伤管理工作,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对定点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实行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及工伤保险政策、法律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综合管理科、基金征缴科、事故调查科、基金结算科、老工伤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基金监管科。本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24.7万元。比上年增36.87%。总支出332.82万元,比上年增40.3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3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77万元。比2016年增加87.4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的预算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3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2.32万元,从其他资金中支出10.5万元。比2016年增加95.7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也相应的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14.93万元,比上年增加35.6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22.32万元,比上年增加38.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93万元。比上年增加35.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3.24万元,比上年增加35.5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2016年增加82.8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的预算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32万元。基本支出: 32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2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9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16年增加89.0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也相应的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17万元,公务接待3批18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6.51万元,主要原因是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6.7万元。比2016年增加6.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进行公车改革, 2017年比2016年发生的交通补贴等支出增加了9.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政府采购总额1.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89万元,办公用品0.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邵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无国有资产。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工伤保险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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