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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9/2021-0841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9-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9-22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等17个科室)和局属4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以及局属4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73人。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部门决算说明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89.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109.90万元,增长(下降)-31.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中职能划出,非税收入项目减少;机构改革经费划出,收支情况总体缩紧;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29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6.01万元,占91.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3.98万元,占8.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26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15万元,占97.92%;项目支出47.21万元,占2.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22.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069.68万元,增长(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中职能划出,非税收入项目减少;机构改革经费划出,收支情况总体缩紧;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2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054.40万元,增长(下降)-33.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划出,收支情况总体缩紧;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万元,占2.84%;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88万元,占87.95%;卫生健康支出97.19万元,占4.6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97.23万元,占4.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0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了上年结余数和年中追加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96万元,支出决算为8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划出;工作计划调整,部分资金未形成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划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6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划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8.89万元,支出决算为9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预算的38.1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17万元,完成预算的59.86%,占8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5.38%,占19.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以及公务员笔试、建造师、执业药师等各类考试举行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盒饭餐费。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6个、来宾2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80.54万元,增长(降低)174.3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够,年中追加了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等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09万元,用于召开全市人社会议,人数328人,内容为人社工作部署、省人社厅来邵调研、专家服务表彰会;开支培训费5.24万元,用于开展三支一扶培训,人数34人,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围绕各项考试招录、确保社保改革平稳落地、确保社会保险保障能力、提升人才档案托管和管理水平、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等目标任务,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按预算指标基本完成,系统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来看,我局部门预算资金从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所产生的绩效等方面综合评价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在职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等17个科室)和局属4个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保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局机关行政编50人、工勤编制6人,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等4个财务未独立的事业单位事业编19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73人。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0年支出合计22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1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7万元,资本性支出8.04万元;项目支出47.2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初预算收入122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9.7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59.7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85.34万元,下降18.8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因机构改革,部分科室、职能转隶至其他部门,部门预算相应减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预算收入2299.99万元。
2020年初预算支出1229.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5.34万元,下降18.83%,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因机构改革,部分科室、职能转隶至其他部门,部门预算相应减少。在年度执行中,因工资调标、发放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导致经费增加,另外,各类考试支出增加了项目支出,年度支出合计22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15万元,项目支出47.21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度基本支出2218.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7万元,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包含了各类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使用的食堂用餐)。2020年“三公”经费比上一年度减少0.26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规范支出,节约支出。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根据《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邵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配置标准》、《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开支审批办法》等文件和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了财务报账流程,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进一步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在制度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在阳光下运行。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等情况分析。项目支出47.21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0年度考试院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用于邵阳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主要为人事档案托管工作、人才招聘服务工作等;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第三方审计服务等。
    2、专项组织情况分析。根据财政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了申报和自评工作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3、专项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开支审批办法》,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与支出。
    三、资产管理情况
加强资产管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将资产名称、金额、使用人等具体信息逐条录入资产系统,根据财政要求编制及报送本年度资产报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围绕各项考试招录、确保社保改革平稳落地、确保社会保险保障能力、提升人才档案托管和管理水平、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等目标任务,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按预算指标基本完成,系统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来看,我局部门预算资金从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所产生的绩效等方面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控支出,开源节流,“三公经费”2020年支出相较与上年及年初预算数略有降幅。资产管理、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等均达到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我局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扣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 “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工作”,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人社力量。继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一件事情一次办”。以行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了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加强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
    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一是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二是实行“事前呈报、 一事一报”,确保经费支出的事前控制;三是实行重点管控, 确保“三公”等经费只减不增;四是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年中追加比例过大。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从预算收支情况看,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仍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预算资金支付滞后,预算下达需更加及时。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编制部门预算,加强下设二级单位及各业务科室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预算精确化、准确化的意识,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科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二是合理安排资金,科学计划支出进度。统筹安排各类资金使用顺序,盘活用好财政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法、合规、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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