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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等17个科室)和局属2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局属2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部门决算说明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8.8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3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69万元,减少1.17%,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8.80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69万元,减少1.17%,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5.9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23万元,占97.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0.68万元,占2.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1.1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709.38万元,占85.00%;项目支出301.74万元,占15.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05.2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7.5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5.2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7.5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5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2万元,占1.08%;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17万元,占89.13%;卫生健康支出122.68万元,占6.4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63.76万元,占3.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7.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0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9.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4.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51万元,支出决算为6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足,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4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4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14万元,支出决算为6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76万元,支出决算为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局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和上年我局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43.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本年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和上年我局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8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增加0.92万元,增加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万元,占9.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6万元,占90.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个、来宾155人次,主要是日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6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我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5.32万元,降低29.3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压减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90万元,用于召开全市人社工作相关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督导及第三方评估、社保基金审计、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联点调研、全市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单位年度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座谈等;开支培训费26.67万元,用于开展全市人社系统业务工作相关培训,人数315人,内容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宣讲社保工作指示精神、局系统创建文明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等;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0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在职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包括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等17个科室)和局属2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60人。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2年支出合计201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16万元,资本性支出17.37万元;项目支出301.7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初预算收入1307.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7.8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47.8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数1307.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6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22年度基本支出1709.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比上一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规范支出,节约支出。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根据《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邵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配置标准》、《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开支审批办法》等文件和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了财务报账流程,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进一步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在制度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在阳光下运行。
(三)专项支出
2022年度项目支出30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45万元,资本性支出6.3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市领导联系专家服务工作经费;用于邵阳市就业工作开展、人才招聘服务工作等;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第三方审计服务等。
三、资产管理情况
加强资产管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将资产名称、金额、使用人等具体信息逐条录入资产系统,根据财政要求编制及报送本年度资产报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
(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围绕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带动就业;引进人才,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开展第三方审计,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等目标任务,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按预算指标基本完成,系统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来看,我局部门预算资金从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所产生的绩效等方面综合评价为优秀。
(三)下一步目标: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二是充分吸取、运用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及时调整,年初目标任务明确,部门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资产管理、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等均达到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6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我单位坚持稳就业保民生,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以“稳就业压实首稳责任,保民生完成首保业务”为就业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强化政策宣传活动,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创业引领带动就业,巩固深化就业扶贫,强化基础保障服务,积极开展“稳就业、保民生、强服务”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一件事情一次办”。完成省厅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事业单位考录工作及各项考试圆满完成。
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一是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二是实行“事前呈报、一事一报”,确保经费支出的事前控制;三是实行重点管控,确保“三公”等经费只减不增;四是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精细化不够,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不够,预算执行力还序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增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财政应加大对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合理安排资金,科学计划支出进度,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偏差,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3 |
“三公经费”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2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非税收入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非税收入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0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0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0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1 |
|||
“三公经费”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2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5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资产 管理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16 |
|||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
绩效管理 |
17 |
目标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8 |
|
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22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
7 |
|||
|
|
|
评价结果运用 |
2 |
根据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产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2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
3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
社会 效益 |
|||||||
生态 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
合计 |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