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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
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9号)规定,我中心成立综合评估小组,对申请成为我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新宁县人民医院、新宁县中医院、新宁阳光医院进行了综合评估,经现场考察、综合评定、集体研究,评估结果合格,拟确定以上三家医院为我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风险防控部 0739-5329837,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39-5026026。
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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