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
受理单位:所在市州外专科(局)。
申办所需材料:(一式五份)
(1)《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
(2)申请单位概况;
(3)申请单位外国专家管理机构成立的通知;
(4)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基本制度、教学评估制度)和聘请单位外事工作制度(包括外事纪律、外事办公室职责、外事专干职责、安全保卫措施);
(5)非公办学校需要提供: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单位的验资报告;
(8)申请单位对市州人事局提出的申请报告。各市州人事局对申办单位出具的考察意见,各市州外事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非教育部门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征求意见表(本项材料只需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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