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邵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各用人单位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市属企业、部省属在邵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二、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
3、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4、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5、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6、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9、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此次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在6月31日前到市劳动监察局主动申请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并认真填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和《邵阳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查复核与随机抽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
评价工作完成后,在新闻媒体、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四、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
(一)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须据实填写《邵阳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证书;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5、劳动合同签约台账和劳动合同范本一份;
6、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7、2019年度在职人员花名册及1、6、12月工资发放表;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进行定期书面审查时,应填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到我局举报受理科领取《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证书》。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及标准详见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劳动监察”栏目《邵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方案》(https://rsj.shaoyang.gov.cn/rsj/ldjc/list_no.shtml)。
(二)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次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客观公正地对自身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三)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市劳动监察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市劳动监察局地址:西湖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办公区前栋六楼
联系人:赵娴 杨凯 罗崇峻
联系电话:5350290,5321737
邵阳市劳动监察局
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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