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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送达公告(朱荻榛)
  • 2023-10-11 15:52
  •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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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

送达公告(朱荻榛)

朱荻榛(身份证号码430502********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我单位近日对你20121月至20207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有关方面实施稽核,现将稽核情况及整改意见告知如下:

一、违规事实:你于201111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我中心申请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经调查核实,你于2005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20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2019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退休前刑,因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不计算缴费年限,致使你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20121月至20207月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82707.65元。

二、处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湖南省劳动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照常计息,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改意见:请你于收到本告知书三十日内,至我中心(邵阳双清八一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稽核风控组)或通过网银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待遇182707.65元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邵阳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账号:59637688498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网银退款请备注姓名)。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的,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你依法处理,并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邵养稽告字〔2023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宏卫  联系电话:0739-5151226

联系地址:邵阳双清八一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稽核风控组

邵阳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3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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