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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送达公告(刘太祥)
  • 2023-10-11 15:42
  •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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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

送达公告(刘太祥

何茂芳(身份证号码430502********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我单位近日对你丈夫刘太祥(身份证号码430503********0074)20152月至20227月领取养老金保险金待遇等有关方面实施稽核,现将稽核情况及整改意见告知如下:

一、违规事实:你丈夫刘太祥(身份证号码:430503********0074)系邵阳市交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01年11办理退休手续,邵阳市本级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2022年8月,我中心通过人社部稽核考核系统下发的数据,发现该参保人因服刑疑似违规领取待遇。经核查,确定刘太祥实际刑期为2015年2月2日起至 2015 年12月19日止〔湖南省大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大刑初字第139号],属于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应当取消原退休费待遇,不应当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调查核实,你丈夫刘太祥于2022年7月死亡,你作为刘太祥的继承人,应退还你丈夫刘太祥于2015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共计326424.86元。

二、处理依据:1.《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被采取强制措施和追究违纪违法责任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按现行政策规定需停发退休费的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对应的年度均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当年已参加调整的,多发的部分从后续恢复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中抵扣。暂停发放待遇人员在暂停发放待遇期间死亡的,多发的部分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或无个人账户的,剩余多发部分由原单位负责从遗属待遇(丧葬费和抚恤金)中追回。 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改意见:请你于收到本告知书三十日内,至我中心(邵阳双清八一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稽核风控组)或通过网银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待遇326424.86元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邵阳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账号:59637688498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网银退款请备注姓名)。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的,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你依法处理,并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邵养稽告字〔20231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宏卫  联系电话:0739-5151226

联系地址:邵阳双清八一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稽核风控组


邵阳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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