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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回肖波等3人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经查,肖波等3人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责任人未及时向我中心申报停发事宜,造成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及相关法律规定,须依法退回多领取重新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
我中心通过向责任人发送告知短信、拨打电话、寄送《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退费通知书》等多种方式通知责任人退还待遇。截至公告发布前,责任人仍未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书面告知未成功送达的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肖波等3人,现以公告送达方式进行告知,请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生效日起30日内退还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款金额详见下表。
邵阳市失业保险金违规领取人员名单及金额明细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退款金额 |
1 |
43050319771108**** |
肖波 |
2176元 |
2 |
43250119840305**** |
汪婷 |
16320元 |
3 |
43050319900516**** |
信历奇 |
3264元 |
一、退款流程:
可先至我中心(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办公区前栋三楼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风险防控部)核查后,到银行办理转账或通过网银自行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退款账户:
账户名: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基金收入专户
账号:18311901040012406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大祥区支行
备注:退回时请备注责任人姓名及退款事由
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生效日后1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期限内未退回,将进入稽核环节,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收到决定书仍未退回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依法追缴;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雪星 联系电话:0739-5329837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市人社局二办公区前栋三楼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风险防控部
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