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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名称: 关于《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4305000009/2025-1079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9-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17 有效期: 长期

关于《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巩固壮大乡村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邵阳市实际,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起草了《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907028709@qq.com。

2.  信函请邮寄至: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办公室就业服务部(邮编422000)

附件: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    


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的10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乡村车间提质增效,促进脱贫人口等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围绕建成1380家乡村车间、吸纳5.3万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5万人)的指导性计划,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巩固壮大乡村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若干措施》(湘人社规〔2025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市级领导按乡村振兴联系分工实行包县责任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协调解决乡村车间建设与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区严格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将乡村车间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职化管理机制,每个乡村车间配备一套班子,指定1名专职车间主任,负责车间认定、运营、人员异动管理、奖补政策落地及各类矛盾处理等工作,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增加稳岗补贴。对被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车间,阶梯式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对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乡村车间,在现行2000/人稳岗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000/人的脱贫人口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认定为乡村车间,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给予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高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强化技能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实施乡村车间技能提升计划。人社、农业农村部门每年组织50家乡村车间负责人开展示范培训,系统学习政策文件、经营管理、产业发展、污染防治、消防救援等知识,提升经营者的能力与素质。增强乡村车间岗位培训需求针对性,对乡村车间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且符合条件的,按《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6)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同级或降级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税费减免。乡村车间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乡村车间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乡村车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

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将乡村车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男性不超过 70 周岁、女性不超过 65 周岁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范围。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认定的乡村车间,吸纳就业劳动年龄内农村人口,可先行办理参加工伤保险,试点期限两年,有效降低因职业伤害导致车间的运营风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向省里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全市乡村车间扩面参保,指导规范管理用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大奖励扶持。出台市级乡村车间认定文件,明确认定标准与程序。从2025年起,每年评定60家左右生产经营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解决就业人数和脱贫劳动力较多的示范标杆车间。凡是依据湘人社规202233号等文件依法认定的乡村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10人以上,可参加市级乡村车间认定,获评后设置3万元基础奖补,每多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给予1000/人的专项补助,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夯实要素保障。一是要重点保障乡村车间的用工需求。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就业意愿摸底调查,一对一动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到乡村车间就业。二是要稳妥解决乡村车间的生产经营场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村委、学校创办乡村车间。对发展前景好的车间,积极解决工业用地问题。三是降低乡村车间用电用水价格标准。按照居民用电用水标准计价收费,降低车间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国家电网邵阳公司、邵阳市自来水公司)

九、筑牢三条底线。一是加强数据管理。各县市区明确专人负责,按月准确、及时上报乡村车间相关数据,涵盖车间数量、吸纳脱贫人口数量、运行状况等核心指标,务必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消防+应急+人社+乡镇联合监管机制,指导乡村车间每季度开展消防通道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每年组织乡村车间从业人员不少于1消防安全生产培训疏散演练,提升车间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火灾处置能力,资规、住建部门把好消防安全生产源头关,提升乡村车间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乡村车间安全稳定运营。三是建立乡村车间环保全程管控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在车间规划阶段介入,提供选址及环评指导,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运营期间,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常态化环保执法检查,对废气废水排放、固废处理等环节严格监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强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重点围绕乡村车间数量动态变化、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及结构、车间运营管理状态等核心数据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建立约谈机制。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由市工作专班适时约谈,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乡村车间建设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高质量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有效期暂定20251231日止。

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有新的文件发布实施,按新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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