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加挂新闻宣传办公室牌子)
电话:0739-5026098;传真:0739-5026096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官方网站建设、运行管理、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工作。
(二)政工科(电话:0739-5026021)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技校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等相关手续。
(三)政策法规科(电话:0739-5026051)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衔接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电话:0739-5026028)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承担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财务有关工作。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电话:0739-5026339)
拟订全市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牵头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邵就业管理政策。
(六)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739-5026037)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藏援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739-5026208)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权限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参与“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拟订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739-5026032)
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邵阳市新世纪 515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参与推荐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相关地方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医疗保健、休假、休养、学术技术交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学术技术交流、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承办“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国(境)外机构在邵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39-5026031)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电话:0739-5026038)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属在邵企业和市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工资福利科(电话:0739-5026508)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及部分省属在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
(十二)职工养老保险科(电话:0739-5026929)
贯彻执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负责全市特殊工种、因病等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市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电话:0739-5026058)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四)工伤保险科(电话:0739-5026029,5026068)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加挂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电话:0739-5026036)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运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表彰奖励与重点民生实事科(电话:0739-5026059)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办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十七)市直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科(电话:0739-5026037)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拟定市直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办法,指导市直机关单位开展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活动;承担局机关退休干部工资福利、老年活动等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电话:0739-5026026)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职业中介机构党建工作。